发生交通事故后,查询主体可以通过登录“交管12123”APP或者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sx.122.gov.cn),输入查询凭证提供的事故编号和查询码查询是否结案。
查询主体包括:事故当事人各方、事故车辆所有人、事故车辆承保保险公司人员三类。事故当事人各方包括:事故当事人、事故当事人的近亲属、事故当事人或其近亲属的代理人。
查询主体为事故车辆所有人、事故车辆承保保险公司人员的,还需提交书面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可以为其制作发放查询凭证。事故当事人各方无需申请,交管部门直接为其制作发放查询凭证。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