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指未进入诉讼程序而直接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大多数情况下行政决定的执行必须申请法院进行。这是为了防止行政机关专横地行使执行权力。在我国,行政决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方式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被称为“非诉行政行为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