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危险作业指从事易燃、易爆、剧毒、高空、高压、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法律规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六条
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