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一般会在事故发生后的两年内有效。如果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是对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案件,前述期限可延长至五年。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