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行政诉讼怎样确定被告

行政诉讼怎样确定被告

发布时间:2023-04-29 05:17:58

行政诉讼的被告依照《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复议后变更行政行为的,作出复议决定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原行政机关不再的,继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诉讼怎样确定被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诉讼怎样确定被告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温馨提示:
本文【行政诉讼怎样确定被告】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