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需要注意:
1.被告行政机关作出了具体的行政行为;
2.自知道该行政行为作出后六十天内;
3.向复议机关提交复议申请和相关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