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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小偷遗弃的赃物占为己有行为人构成犯罪吗

发布时间:2023-01-22 19:28:03

将小偷遗弃的赃物占为己有,行为人不构成犯罪。该行为属于不当得利,指无法律上的原因而受益,致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根据法律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将小偷遗弃的赃物占为己有行为人构成犯罪吗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非法占有或盗窃遗失物是不是侵占罪?

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法律的健全制度一直保护着我们的权利不受到侵害,但是当我们遇到非法占有或 盗窃 遗失物是不是 侵占罪 ?时候,应该怎么办?其实这中行为一旦出现,就代表可能涉嫌了侵占罪,年满16岁并具有一定的刑事能力的人可构成犯罪。非法占有或盗窃遗失物是不是侵占罪?有可能涉嫌侵占罪。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

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区分侵占和盗窃,关键看占有。在这里有一个占有转化的问题,特定场所的财物,主人丧失占有,便转化为场所管理者占有,这是一种法律拟制。但有条件限制,场所必须是特定封闭、空间有限、人员流动不大。飞机、出租车等都可以,但火车、公交车不能转化。因此,定侵占。具体来看,当行为人捡起公交车上的遗忘物时,便获得了该物的占有权,但此时尚不构成犯罪,只有拒不退还时,才构成侵占罪。遗失物和赃物到底能不能善意取得一、关于占有委托物和占有脱离物的区分。

1、基于所有权人的意思而委托他人占有的物, 为占有委托物,例如因借用、保管等将物交给他人占有,此时占有人无权处分该物的,为无权占有人,调整所有权人与第三人的关系时,适用 物权法 106条规定之善意取得制度,如果第三人善意有偿并实际取得了该物,则原始取得物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不得请求返还。

2、非基于所有权人的意思而丧失占有的物, 为占有脱离物,例如遗失、被盗等。遗失物的拾得人有义务返还或上交国家,被盗的物品应经公安行政处理或刑事程序中发还给原权利人,自无疑问。如果遗失物拾得人擅自处分,将该物转让于第三人的,此时调整原所有权人和第三人的关系时,适用物权法107条之规定,即遗失物占有回复请求权制度。 但如果由拾得人通过转让由受让人占有时,受让人是否获得遗失物的所有权,也就是是否适用善意所得,关键是看否具备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如前所述,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并不能合法地占有遗失物或获得所有权,因此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之一,即拾得人(让与人)对于转让标的物应当是无处分权。如果受让人无从知晓让与人对拾得物的无权处分并且支付合理的对价,遗失物为受让人依法定程序占有。显然具备了善意取得的全部构成要件。如果没有法律排除遗失物适用善意取得,那么受让人就应依善意取得而获得遗失物的所有权。 其实不管是不是 盗窃罪 还是侵占罪,在我们拾到他人遗物的时候,应该主动归还,如果不及时的归还,失主时很着急的,如果报警并 立案 之后,就有可能会涉嫌侵占。

将其他人遗忘物占为己有,这种行为犯法吗?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构成犯罪。根据刑法规定,构成侵占遗忘物、埋藏物罪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故意,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这里所说的非法占有的目的,是指行为人具有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地下的埋藏物据为己有的主观心理。

行为人实施了将他人的遗忘物

将小偷遗弃的赃物占为己有行为人构成犯罪吗

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出的行为。这里所说的“遗忘物”,是指由于财产的所有人、占有人的疏忽,或者遗忘而失去占有、控制的物品。“埋藏物”,是指所有权不明的埋藏于地下的财物、物品。遗忘物的所有权属于遗忘该财物的公民个人或者单位。埋藏物的所有权,依法属于国家所有,行为人对埋藏物和他人的遗忘物的侵占就是对公私财物所有权的侵犯,其侵犯方式多种多样,留作自用、擅自处理、隐瞒不报等。同时,在被人发现,经所有权人令其交出的情况下,仍拒绝交出。

3.行为人所侵占的埋藏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否则不能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为他人保管的财物或者他人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已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特征是,客观上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拾得的他人遗忘物或者发掘他人的埋藏物占为已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还的行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拒不交还,通常是指经权利人请求之后,仍不交还,包括明确拒绝交还和承诺交还但实际未交还。 

在事后为他人窝藏赃物,后拒绝返还,占为己有,是否成立侵占罪?为什么?

不构成侵占罪。属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侵占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犯罪对象是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犯罪所得赃物为非法所得,故不成立侵占罪。

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关于将脏物非法据为己有的定罪问题

个人认为有可能属于犯意转化。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及侵占罪,但也可能单独构成其中任何一种。

因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属于行为犯,即实施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即构成本罪。侵占罪是结果犯,必须侵占达到一定数额才构成本罪。

将小偷遗弃的赃物占为己有行为人构成犯罪吗

故此,有以下3种情形:

1、犯罪所得数额(如抢劫了1元钱)达不到侵占罪起刑要求,则只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2、10岁儿童盗窃1万元钱,交由一24岁的叔叔窝藏,该叔叔后据为己有,则叔叔构成侵占罪。因10岁儿童盗窃因无刑事责任能力,其行为不构成犯罪,故叔叔无法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3、24岁青年盗窃1万元钱,交由一24岁的朋友窝藏,该朋友后据为己有,则朋友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以及侵占罪。因为期间发生犯意转化,产生新的犯罪故意,应当构成数罪,予以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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