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犯一些比较重的罪行之后,就会被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很多人就会问,到了法院是不是一定就会被判刑。那么案子到法院后可以判无罪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醉学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法院可以判无罪。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开庭时间包含在审结期限内,具体开庭时间由法院安排
(一)简易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二)普通程序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三)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法院案件的法官是随机分配的,刑事案件就在刑庭随机划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的规定,立案机构应当在决定立案的三日内将案卷材料移送审判庭。
法律分析:不是法院敢不敢判决无罪的问题,关键是看案情,是否有罪,是否能宣告无罪的问题。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是的,基本上所有公诉案件移送到法院后,都会被法院判刑。只有极少数的被告人被法院宣告无罪。因为绝大多数的案件,经过公安机关、检察院的侦查、审查,基本上是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的,所以,会被法院判刑的。刑事案件到法院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判决。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第二百一十八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刑事案件是可能判无罪的。如果经过法院审理后,犯罪事实不清楚或者是证据不足的,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认为被告不构成犯罪的,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那么就会宣布被告无罪,被告会被当庭释放。无罪和不承担刑事责任是两个概念,无罪是被告没有实施过犯罪事实,但是不承担刑事责任是说被告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是因为年龄等原因依法不需要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有由这种可能的。无罪的就不用说了,现在判无罪的案件也是时有报道。但是大多数的这样的案件基于各种因素的考虑,如果法院对于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认为是定不了罪的,一般不会直接作出无罪判决,会通过建议检察院撤回起诉的方式,更“平和”的处理。
当然,法院退回检查院也不一定就是好事,也可能是退回检察院只是在补充、落实有罪证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在审查案件后认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有违法情况时,可以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由此可见,法院对于检察院公诉的案件,认为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可以, 证据 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刑事诉讼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查证、核实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是否应当受到刑罚的处罚以及应当受到何种刑事处罚的活动。我国适用的是无罪推定原则,即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未经法院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的原则,是坚持以事实为根据,在法院判决被告人有罪之前,不认其为罪犯,但也不排除其有犯罪嫌疑,而是实事求是地进行侦查,客观地收集有罪、无罪、罪重轻的各种证据,根据事实确定犯罪的有无。该原则明确了人民法院才有定罪权,除人民法院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和个人包括检察机关都无权行使该权利。那么经过公诉后,是否一定会判刑呢?很明显,是不一定的,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结果并不一定是有罪判刑,可能会判决无罪,也可能判决有罪,甚至判决免于刑事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即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如果案子到了法院阶段,法院再审判前应该判无罪的案子还要退回检察院补充侦察。
首先,在司法实践中,因为各种因素的考虑,如果法院认为一个刑事案件对当事人定不了罪(包括法律适用、案件定性的问题,也包括证据不足问题),法院一般不会贸然作出无罪判决。
如果法院认为检察院的指控无法成立,贸然对当事人作出无罪判决,这无疑中会“得罪”检察院,也使检察院陷入错案追究的不利境地。基于此,一般情况下法院都会和检察院“商量”一下,即建议检察院“主动”撤回起诉。
法院介绍:
法院(court),是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主要通过审判活动惩治犯罪分子,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公平正义。
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其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机会。
刑事案件是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根据提起的主体不同,可以将刑事案件分为自诉和公诉。具体的审理结果,需要由人民法院来确定。刑事自诉案件的审理结果可以判被告人有罪,但是需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作为一审案件,如果被告人不服的,是有上诉的权利的,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上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