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后滞留现场可以视为自动投案行为,但要求犯罪分子不得有拒捕行为,并供认犯罪事实。如果犯罪分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关于自首的认定,必须同时具备两项基本要件。一是必须自动投案二是必须如实地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最高法《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共有以下情况可认定为“自动投案”:
(1)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2)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3)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4)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5)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6)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7)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8)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此外,对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也应当认定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供述自己及与自己相关的犯罪事实,注意以下问题:
(1)犯有数罪时,仅供述了部分罪行的,只能对部分罪行认定为自首;
(2)共同犯罪中,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外,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
(3)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应当供述其所知道的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
(4)如实供述的必须是主要犯罪事实;实施了多个同种犯罪行为时,供述内容应超过5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犯罪后自动投案属于自首行为。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犯罪后自动投案属于自首行为。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以下情形下属于自动投案:
1、投案行为必须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
2、投案行为取决于犯罪分子的意志:3、司法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
4、自愿置于有关司法机关或者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待犯罪事实。
一、什么情形下属于自动投案
1、以下情形下属于自动投案:
(1)投案行为必须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
(2)投案行为取决于犯罪分子的意志;
(3)司法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
(4)自愿置于有关司法机关或者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待犯罪事实。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一般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特别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二、 自动投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对于自首的犯罪人应分不同情况区别处理:
1、犯罪以后自首的,无论罪行轻重,均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如果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2、犯罪以后自首的,只是“可以”从轻处罚,不是“应当”从轻处罚;
3、一人犯数罪时,犯罪人仅对其中部分犯罪自首的,自首的上述法律效果只适用于已自首的犯罪,对于没有自首的犯罪,不得以自首为由从轻处罚;
4、二人以上共同犯罪时,自首的法律效果只适用于自首的共犯人,不能适用于没有自首的其他共犯人;
5、对于投案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以下行为是自动投案的行为:
1、投案行为的时间必须是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
2、投案行为是犯罪分子的意志所决定的;
3、必须是如实向司法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