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故意推搡若是没有人受伤或者是财产损失的,派出所一般情形下不会立案。因为该行为没有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因此不是行政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