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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下转让车辆没有过户的责任如何承担

发布时间:2023-04-29 07:32:20

私下转让车辆没有过户的,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车辆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该车辆已经投保,应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私下转让车辆没有过户的责任如何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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