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决定再审后,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的执行。但被告人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或者可能经再审减轻原判刑罚而致刑期届满的,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必要时,法院可以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四条
对决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再审决定书。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但被告人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或者可能经再审减轻原判刑罚而致刑期届满的,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必要时,可以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再审不影响原判决执行。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六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一十三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不一定会停止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得看再审的原因:
(1)如果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2)如果当事人做出的再审申请的,须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符合应当再审的情形的,应当在立案后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人民法院决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总结:
1、刑事诉讼中再审是不须停止原裁判的执行的。
2、民诉中按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与行政诉讼中的再审,应当要停止原裁判的执行。
3、民诉中依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一定能引起原裁判的停止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依法决定再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需要中止执行的,应当在再审裁定中同时写明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情况紧急的,可以将中止执行裁定口头通知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并在通知后十日内发出裁定书。
再审时是可以停止执行原判决的。根据《刑法》对于人民法院再审程序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据 审判监督程序 对刑事案件进行再审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 采取强制措施 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