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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会中止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况

发布时间:2023-04-29 07:48:19

医学会中止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况有: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等。

医学会中止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况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中止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未按规定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的;

(二)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的;

医学会中止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况

(三)拒绝缴纳鉴定费的;

(四)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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