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应当由医疗机构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是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若是医疗机构不赔偿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