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诉讼的概念是因医疗纠纷而引起的民事诉讼。具体是指患者方委托医疗机构对患者实施相应的医疗救治措施,因医疗结构的医疗过错、违约而对患者产生了不同程度的损害,双方就相关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由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损害赔偿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