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行政拘留的保证金的办法:如果被处罚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则没收保证金并上缴国库,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如果处罚决定被撤销,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开始执行的,则保证金应当及时退还交纳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九条
担保人应当保证被担保人不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
担保人不履行担保义务,致使被担保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由公安机关对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条
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交纳保证金,暂缓行政拘留后,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开始执行的,公安机关收取的保证金应当及时退还交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