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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4-29 08:40:08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管辖的规定是: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请求损害赔偿而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交通事故发生地或事故机动车最先到达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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