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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否有效

发布时间:2023-01-22 21:41:48

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恶意串通行为又称恶意通谋行为,是指双方以损害他人利益为目的,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双方当事人基于恶意串通做出的民事法律行为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否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行为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所谓恶意串通是指行为人双方为牟取不正当利益,互相勾结串通而实施的有损于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这个一般是里因外和,所谓家贼难防,有可能是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或者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串通,是三方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恶意串通合同的效力

恶意串通合同的效力,是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而订立的合同,不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拘束力,并且该合同自始不对当事人有拘束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否有效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恶意串通的合同是否有效呢

合同订立 的双方当事人非法勾结,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而订立合同的,利益受损方可请求法院确认 合同无效 。 《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吗

所谓恶意串通,是指行为人与相对人互相勾结,为牟取私利而实施的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违反民法典自愿原则、诚信原则、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

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主观上串通、损人利己,客观上实施了一定行为来达到目的。从而该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当然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恶意串通的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恶意串通的合同效力认定的方式: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具备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等条件的合同,依法生效,而当事人以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为目的,恶意串通订立的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否有效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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