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销售伪劣产品如何行政处罚

销售伪劣产品如何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3-04-29 08:57:00

销售伪劣产品的行政处罚:由质量监督检查部门或有关部门责令行为人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销售伪劣产品如何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销售伪劣产品如何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温馨提示:
本文【销售伪劣产品如何行政处罚】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