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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在诊疗中受损害,医院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发布时间:2023-04-29 09:04:31

患者在诊疗中受损害若是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医院要赔偿,这是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在法定情形下,会推定医院有过错,则医院也需要担责。法定情形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患者在诊疗中受损害,医院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患者在诊疗中受损害,医院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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