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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的当事人是否需要书面陈述意见

发布时间:2023-04-29 09:07:22

鉴定的当事人需要书面陈述意见。法律规定,意见书中应当包括当事人身份信息、医疗事件争议的焦点、争议焦点的事实依据、该医疗过失与损害结果的关系等内容。

鉴定的当事人是否需要书面陈述意见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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