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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延期审理

发布时间:2023-04-29 09:14:31

延期审理是指遇到阻碍案件审理的情形,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延期开庭审理。具体有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以及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什么是延期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什么是延期审理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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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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