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手机拍别人视频,如果侵犯他人隐私或者肖像权等其他权益的,会构成侵权行为。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如果当事人拍了视频之后,公开发布,那肖像权人可以要求其删除,并且赔礼道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