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的鉴定结论可以推翻。当事人对医院的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过人民法院通知之后,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
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在特殊情况下,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需要,可以组织医患双方在其他医学会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鉴定或者函件咨询。
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医有义务受聘进入专家库,并承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