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交强险出现交通事故的处理:
1、受害人可以要求投保义务人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为交强险的赔偿责任限额。
2、如果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另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的,则投保义务人依法不予赔偿,责任由另一方当事人全部承担。
《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