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的主体不合法的,该处罚决定无效,被处罚人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来确认该处罚行为无效。在处罚决定被确认为无效后,被处罚人不需要履行该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
行政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处罚无效。
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行政处罚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