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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范围

发布时间:2023-04-29 10:05:42

交强险范围包括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对于已经投保交强险的车辆在交通事故中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保险公司应当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交强险范围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六条

交强险范围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在审批保险费率时,可以聘请有关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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