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程序中提供了担保的,可以暂缓执行,但还需要取得申请执行人的同意。并且如果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则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