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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不得申请驾照

发布时间:2023-04-29 10:57:25

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的不得申请驾照。除了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的不得申请驾照外,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的以及服用其他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也不得申请驾照。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五条

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不得申请驾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以及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八条

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不得申请驾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不得申请驾照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四)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或者有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记录的;

(五)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超员、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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