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造成名誉损害就都算侵害他人名誉权。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内容真实,无诽谤侮辱内容,并且能举证证明尽到合理审查义务,那就不算侵害他人名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