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行政诉讼中止后怎样恢复

行政诉讼中止后怎样恢复

发布时间:2023-04-29 11:03:14

行政诉讼中止后,等到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就会恢复。中止的原因包括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或者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行政诉讼中止后怎样恢复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行政诉讼中止后怎样恢复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行政诉讼中止后怎样恢复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温馨提示:
本文【行政诉讼中止后怎样恢复】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