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车活动中,若行为人出现车祸,赛道老板不需要负责赔偿车辆损失,但要求赛道老板没有主观上的过错,且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赛车是一项能预见到风险的危险活动,仍然去赛道赛车的,行为人的行为属于自担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