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致人死亡罪不予立案的条件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等。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过失致人死亡的案件,刑侦部门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 管辖 的,制作《 刑事案件立案 报告书》,经过批准后予以 立案 ;有控告人的,还应当制作《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的,或者情节限制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批准后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制作《予以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于不予立案决定不服后,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申请复议,原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据媒体报道,一位家住青岛市的67岁老人,在晚饭后散步至一处写字楼,被一包A3复印纸砸中,不幸身亡。由于该案的高空抛物肇事者未满十六周岁,不负刑责,受害人家属表示将提起民事诉讼。”高空抛物致人死亡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但是肇事者没到16周岁,按法律没办法追究刑事责任,只能进行民事诉讼了。
肇事者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且没有犯以下八种犯罪: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显然过失致人死亡罪、以危险方法危险公共安全罪不在此列。而对故意杀人罪,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肇事者主观上有故意,则根据存疑有利于嫌疑人的原则,不能认定肇事者行为的主观故意,则其行为也不在上述八种罪之列。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由于犯罪嫌疑人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不予刑事立案,现在此事已转为民事诉讼。对方一直没有道歉,朱亮很愤怒。同时作为受害者家属,他也希望发生在自己家庭的悲剧,能引起社会对高空抛物的重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
有人半夜私闯民宅,并且殴打居住的居民,如果是在反抗的当中,把私闯民宅者杀死,应该属于正当防卫,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在一家制服私闯民宅者后,把他杀死的,就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