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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撤诉后能再起诉吗

发布时间:2023-04-29 13:14:51

行政诉讼撤诉后能再起诉,但不能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起诉,且要符合下列条件:原告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在受诉法院的受案范围和管辖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行政诉讼撤诉后能再起诉吗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行政诉讼撤诉后能再起诉吗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行政诉讼撤诉后能再起诉吗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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