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门行政处罚的案卷会被长期保管。该处罚案卷不会予以销毁,而是由档案馆予以封存,留备查看。并且县级以上各级档案馆的档案,应自形成之日起满二十五年向社会开放;如果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则可以多于二十五年向社会开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各级档案馆的档案,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二十五年向社会开放。经济、教育、科技、文化等类档案,可以少于二十五年向社会开放;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可以多于二十五年向社会开放。国家鼓励和支持其他档案馆向社会开放档案。档案开放的具体办法由国家档案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八条
档案馆应当通过其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不断完善利用规则,创新服务形式,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积极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简化手续,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