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权有哪些

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权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4-29 13:23:49

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权包括:对违法行为人依法采取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财物等方式来强制其履行义务,但是该行政机关必须拥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否则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权有哪些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权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权有哪些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温馨提示:
本文【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权有哪些】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