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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中间人有关系吗

发布时间:2023-01-23 02:42:03

诈骗罪的中间人如果明知是诈骗而参与则属于共犯,行为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罪中间人有关系吗



被诈骗中间人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在诈骗案中如果中间人对诈骗一事不知情,则不需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中间人知情或者有故意性质。可定位构成团伙诈骗。属于共犯,应当按照参与的全部数额承担刑事责任。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法律分析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违法活动,虽然也使用了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首先你没有犯罪意图,其次你也没有犯罪行为,因为你既非诈骗的实行犯亦非帮助犯,更非教唆犯,再次乙的损害结果与你的介绍行为之间并无直接的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况且情理上,你在案发后让受害人乙去报案,说明你有积极帮助受害人减少损害的主观态度,因而你无须承担诈骗的刑事责任,最后甲方作为罪犯将赃款退还,并未对乙造成实际损害,你也无须承担民事责任。但如果乙方因甲的行为遭受到别的损失,那么注意还要看你作为中间人为乙介绍工作是免费的还是收费的,如果是免费得,那么你的行为属于好意施惠,乙的损失无须你承担,如果是收费的,那么从你有可能要承担一定赔偿责任,但放心绝对不会有牢狱之灾。

法律依据

诈骗罪中间人有关系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案中间介绍人有罪吗

诈骗案中间介绍人是否有罪是需要根据实际具体情况进行判定。诈骗案当中的中间介绍人不一定是有罪的。如果中间人对于诈骗的行为事先知情却不进行告知的话,应当按照诈骗罪的共犯进行论处,这时就是有罪的;如果中间人对于诈骗行为事先是不知情的话,那么是不需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的。

法律分析

咋涉及到的一些诈骗活动当中,很有可能会有一些当事人员一起参与进来,比如介绍对方来进行诈骗之类的这种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知,如果介绍人对于诈骗的行为在事前并不知情,只是起到了一个介绍以及联系的中间作用的话,而且也没有向对方收取任何费用,那么介绍人是没有法律责任的,并不需对被骗人员去负责。如果介绍人在事前就知道包括了应当知道一方企图进行诈骗,甚至与对方一起合谋对他人进行诈骗的话,那么介绍人与诈骗者之间就构成了共犯,要与诈骗者一起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行为人诈骗的金额比较大的话,那么将会构成诈骗罪,介绍人也要对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介绍人在事前并不知情但是收取了相应的服务费,那么介绍人也应当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诈骗罪中间人有关系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合同诈骗罪中间人

在合同诈骗中,中间介绍人有没有法律责任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中间介绍人对诈骗行为在事前不知情,只是起到了介绍和联系的中间作用的,则中间介绍人没有法律责任,不需对合同诈骗行为负责。

2、如果中间介绍人如果在事前知道(包括应当知道)一方企图诈骗,甚至和对方一起合谋诈骗的,则中间介绍人和诈骗者构成共犯,要和诈骗者一起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诈骗金额较大的,则构成合同诈骗罪,介绍人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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