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出现质量问题不算工人的责任。如果是材料导致的质量问题,是包工头和供货商的责任。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工程责任,应由施工企业全部承担,不能将法定责任转嫁给包工头。
《建筑法》第五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建筑法》第五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