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内容失实侵害名誉权的补救有:如果是媒体主动补救的,应该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尽自己最大限度恢复名誉。如果是受害人要求媒体承担侵权责任的,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对方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停止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八条
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报刊、网络等媒体报道的内容失实,侵害其名誉权的,有权请求该媒体及时采取更正或者删除等必要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