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像取证不会侵犯肖像权。录像如果是在公共场合拍摄,目的是传播新闻的话,那么该照片就是新闻报道,不存在肖像权问题。如果录像是为了提交民事案件的证据,那也不会侵犯肖像权,不过录像取证不能侵犯隐私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