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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哪些条件可以取保候审呢

发布时间:2023-01-23 04:32:55

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有行为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以及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具备哪些条件可以取保候审呢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来执行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在执行时,会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及其违反规定,或者在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应当承担的后果。

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具备哪些条件可以取保候审呢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另外,取保候审的办理程序如下:

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刑事拘留期间取保候审的,应该在不同的阶段提出申请,侦查阶段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起诉阶段向检察院申请取保,审判阶段向法院取保。申请取保要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由家属或者律师申请。如果申请通过,一般要财保或者人保,如果财保直接交保证金,人保要找条件合适的保证人,人保财保只能择一适用。

2、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3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3、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第71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符合什么样的条件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行为人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

1、行为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又或者是独立适用附加刑;

具备哪些条件可以取保候审呢

2、行为人的社会危险性和人身危险性小,虽然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但是也可以对行为人取保候审;

3、行为人属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又或者是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同时社会危险性和人身危险性小,可以对其取保候审;

4、行为人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是案件还没有办结,此时也可以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取保候审 是强制措施中对人身的强制程度较轻的一种,适用取保候审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根据《 刑事诉讼法 》第51条、第60条、第65条、第75条的规定,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 管制 、 拘役 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 以上 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应当 逮捕 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4)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而 证据 还不充足的(5)法定 羁押 期限届满尚不能结案的(6)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 批准逮捕 ,需要复议、复核的(7)移送起广播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以上七个条件只要具备其中之一就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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