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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下班后死亡谁负责

发布时间:2023-04-29 16:28:45

工人在下班后的通勤时段因交通事故死亡,且其不负主要责任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伤标准对其承担赔偿责任。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工人下班后死亡谁负责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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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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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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