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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责任的主体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4-29 16:30:53

应当承担医疗损害责任的主体一般为具有过错的医疗机构以及其医务人员。我国《民法典》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损害责任的主体有哪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疗损害责任的主体有哪些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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