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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措施可否委托

发布时间:2023-04-29 16:46:05

行政强制措施是不能够委托的。行政强制措施应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其他无权的行政机关不能实施,而有权的行政机关也不能委托他人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可否委托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行政强制措施可否委托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可否委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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