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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丢失怎么去处理

发布时间:2023-04-29 17:08:51

当事方将交通事故认定书丢失的,可以直接由当事人本人负责处理事故的交警部门复印责任认定书,并由交警部门加盖印章。此文书与原件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交通事故认定书丢失怎么去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

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本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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