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劳务侵权的责任承担方是: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一条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