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赔偿机制是指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因登记错误,造成他人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登记错误,造成他人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