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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车辆准入要求

发布时间:2023-04-29 17:32:56

网约车经营准入条件:

1、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具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

网约车车辆准入要求

2、安装符合规定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3、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技术标准;

4、车辆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时未超过3年,车辆登记住址为我市花山区或者雨山区;

网约车车辆准入要求

5、燃油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排量不低于1.6L;新能源汽车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或者续航里程不低于250千米。

法律依据: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网约车车辆准入要求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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