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驾驶人在造成交通肇事之后又逃逸的,保险公司一般仍然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当事人的逃逸行为并不在保险的免责范围之内。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