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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诉讼中如何确定原告和被告

发布时间:2023-04-29 18:33:51

行政诉讼确定的原告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及利害关系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亲属、人民检察院等。行政诉讼确定的被告有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复议机关等,根据不同的情形来确定具体的被告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在行政诉讼中如何确定原告和被告

第一项、第二项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

在行政诉讼中如何确定原告和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在行政诉讼中如何确定原告和被告

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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